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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天凌晨,學田灣附近,這輛轎車莫名衝下梯坎,前臉嚴重變形,而這都是對有巢氏房屋向車開遠光燈惹的禍。
  重慶晨報記者巴里島 王海 見習記者 曾雪嵩 攝
  相信很多司機都有被對向車輛的遠光褐藻醣膠燈晃花眼的經歷,在你眼睛短暫失明的那幾秒種,心裡充滿憤怒……但或許只有很少人註意到,在剛剛會車的時候,被遠光燈晃暈的你,同樣用遠光燈晃暈了別人。
  亂用遠光燈,或許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,但昨天發生的這起事故,和渝中區、大渡口法院近日判決的兩起違規使用遠光燈致車禍案,讓我們不得不再次提醒司機朋友:亂用系統家具遠光燈,是種罪過!
  案例
  他被對向車花店遠光燈晃暈了
  錯把油門當剎車衝下臺階
  昨天上午10點,渝中區學田灣正街與棗子嵐埡正街的丁字路口,很多市民圍在路口西側的梯坎處。梯級下方停著一輛受損嚴重的白色起亞轎車,市民們你一言我一句地猜著,到底是什麼原因,讓駕駛員直接開到無路可走的梯坎下。
  市民對事發原因很好奇
  這輛白色起亞K2轎車,停在呈半圓弧的梯級下方,正對著兩家餐館的門面。起亞轎車的引擎蓋受損嚴重,猛烈的撞擊讓它變形拱起。
  “肯定是把油門當成剎車踩了!”“是不是酒後駕車喲?”蹊蹺的車禍現場,讓圍觀市民產生了種種猜測。
  附近宜賓燃面的一位大姐說,她們店員早上6點過開門做生意的時候,這輛車就停在這裡了。
  現場幾位好奇的市民,還做起了現場勘查。他們發現,梯級上方的人行道上,有擦掛的痕跡,其中一棵行道樹的樹幹上,有好大一片樹皮被刮落。
  他們判斷,起亞車應該是從棗子嵐埡方向開來,通過一段急彎和下坡路段後,進入丁字路口。後來不知是什麼原因,從梯坎上沖了下來。
  “還好是大半夜出的事喲,要是發生在白天,上上下下都是人。”學田灣農貿市場的幾位攤主表示。
  被遠光燈晃花眼後慌了
  起亞車駕駛員的出現,給圍觀市民揭開了謎底。昨天中午12點,穿著黑色外套的一名男子來到現場,他看上去還不到30歲;與他一同到達現場的,還有一位嘻哈裝扮的年輕男子。經過瞭解,嘻哈裝扮的男子是車主,而身著黑色外套的男子是事發時這輛轎車的司機。
  身著黑色外套的男子姓劉,是學田灣正街5號三樓西瓜茶樓的負責人。前天,他向車主借了這輛剛買不久的起亞車,昨天凌晨2點辦完事後開回茶樓。他之前在三峽博物館附近車庫辦了張臨時停車卡,事發當晚他沿著棗子嵐埡正街的下坡路段行駛到學田灣時,準備直行前往廣場賓館方向。
  從棗子嵐埡正街的下坡彎道轉入丁字路口時,劉先生被對向車輛的遠光燈晃暈,他一時間什麼都看不見了。為了安全會車,他下意識地踩下剎車,哪想慌亂中竟然錯踩到油門踏板,速度原本只有40km/h的車輛,瞬間失控衝下梯級。
  劉先生說,唯一慶幸的是,事故並未造成車內外人員受傷。但朋友這輛正在委托4S店辦理正式牌照的新車,損失不小。
  2
  遠光燈晃暈的哥引車禍
  司機被判承擔四成責任
  渝中法院最近審結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,認定違規使用遠光燈的駕駛員承擔40%的賠償責任。
  2011年8月29日凌晨,楊某駕駛出租車在嘉濱路上與劉某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會車時,因劉某違規使用遠光燈,進入視野盲區的楊某駕駛出租車與橫過道路的李某相撞,致李某受傷倒於對向車道內,右腳又被劉某駕駛的重型半掛車碾壓受傷。
  交巡警認定,本次交通事故出租車駕駛員楊某承擔主要責任,劉某、李某承擔次要責任。李某隨後起訴楊某、劉某及他們的雇主等,要求他們賠償醫葯費、殘疾補償金、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害共計168多萬元。
  法院審理後認為,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系因楊某超速行駛、劉某違規使用燈光及李某橫過道路共同造成,故結合交巡警的責任認定與本案的實際情況,判決原告李某因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受到的損害,在交強險和第三者商業責任保險賠償後仍不足的部分,由被告藝苑商貿(楊某雇主)承擔50%的賠償責任,違規使用遠光燈的被告劉某承擔40%的賠償責任,其餘被告也承擔責任。
  3
  貨車亂開遠光燈引車禍
  貨運公司承擔一半責任
  貨車司機陳某今年28歲,去年11月30日夜晚9時許,他駕駛一輛9噸的廂式貨車,在大渡口前往跳蹬的路段行駛時,違規使用遠光燈。對面車道上的向某,駕駛一輛豐田私家車正常行駛。由於被貨車的遠光燈晃花了眼,向某未看清橫過公路的行人盧某,將盧某撞倒在地上。
  盧某受傷後被向某立即駕車送往醫院進行治療,後來經過鑒定,盧某右腿粉碎性骨折,左腿半月板骨折,屬於4級傷殘。盧某在醫院住院治療了兩個多月,花去醫葯費8萬多元。警方認定,此次事故是由向某駕駛機動車撞擊盧某造成的,向某應該承擔主要責任。而陳某違規使用遠光燈,加上盧某橫穿馬路,都應該承擔起次要責任。
  隨後盧某將陳某、陳某貨車掛靠的運輸公司以及為該公司承保的保險公司以及向某、向某承保的保險公司都告上了法院,要求被告合計賠償42萬多元。
  大渡口區法院審理後,昨日作出一審判決,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系因向某操作不當、再加上陳某違規使用燈光及盧某橫過道路未確認安全共同造成,原告盧某因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受到的損害,在交強險和第三者商業責任保險賠償後仍不足的部分,由陳某所在的貨車運輸公司承擔50%的賠償責任;被告向某承擔30%的賠償責任;原告盧某自負擔20%的責任。
  4
  轎車裝上高強光倒車燈
  一剎車就把後車晃暈了
  重慶晨報訊 (記者 陳軍)改裝車燈要靠譜喲,不得對相鄰車輛產生安全隱患。前天早上8點過,龍先生在經過渝中區經緯大道虎頭岩隧道附近時,跟在一輛小車後面,就險些被前車剎車燈旁的一個高亮度LED燈晃花了眼。
  “幸虧是白天,沒有路燈等燈光的干擾,如果是夜間,這種情況很容易發生追尾噻。”龍先生用手機拍下的視頻顯示,由於當時車流量較大,前車每踩一次剎車,高位剎車燈旁一束強光就向後面射來,龍先生的眼睛被晃了十多次,這讓他十分氣憤。隨後,龍先生在網上搜到,這種強光LED燈叫“流氓倒車燈”,是一種用於倒車時補光的燈。就是使用了一個大功率的LED作為光源,裝在後牌照附近,後面看起來非常刺眼,所以稱為“流氓倒車燈”。一位開森雅商務車的車主分享他的安裝經驗時說,因為自己的車後車燈離地面比較高,夜間在倒車時很容易碰到地面上的界樁和條石之類,撞壞車的後保險杠。於是他自己DIY安裝了兩個這種LED倒車燈在後保險杠的左右兩側,夜間倒車就提高了安全率。
  不過,網傳這種強光燈直接照射車牌可以躲避交通電子攝像是不靠譜的,據交巡警部門介紹,現在的攝像技術已有提高,靠這種僥幸心理想矇混過關是不可能的。根據交通法的規定,機動車不能安裝妨礙交通安全的聲、光、電設備,如果發現有車輛在牌照周圍安裝了此類射燈,可以責令現場拆除,並罰款200元。
 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重慶晨報記者 盧雨 李瀾採寫
  違規使用遠光燈的數據請看18版>  (原標題:亂用遠光燈,是種罪過……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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